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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租赁合同

2024-09-07 来源:步旅网


松树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甲方出租松树给乙方采松脂地点:

甲方将位于 的松树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采松脂,该松树的租金以棵数来计算(具体见附表,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自2011年至2014年4月止(共3年),乙方进场刮皮、上袋完、点清后一次性付清三年承包金,每棵松木12公分以上承包金三年每棵为40.00元。

三、租赁松树的权利及义务

1、对甲方而言:

①甲方负有交付松树木及维持松树木合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不仅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使用收益,而且对于第三人的妨碍,甲方应予以排除。

②甲方担保不因第三人对乙方主张权利使乙方不能依约采割松木林,在第三方对乙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依约为松木林的使用、收益时,乙方可以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甚至解除合同,甲方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在合同终止时接收松木林。

④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⑤合同期内,所租用松木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松木的座落,数量,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所收回的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⑥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 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300%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各方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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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⑧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松林,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资产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额的200%支付违约金.

⑨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对乙方而言:

①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松林木使用、收益并管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对松木林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注:甲方同意乙方对松木的刮皮或搭架) 。

② 乙方有支付租金的义务。

③乙方可以转租或转让松木林的采脂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④如第三人就松木林主张权利或者乙方遇到紧急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四、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甲方将松木林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收益时,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按违约责任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①未按时间支付松树给乙方采脂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200%的违约金。

②租赁期间,四方不能砍伐乙方所租用的松木,如违约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00%的违约金。

③乙方所租用的松木,甲方不能再出租给第三方,如违约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2、乙方违约责任:

① 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60%的违约金。 ②逾期不返还松木林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60%的违约金。

③如有非法转让,转租和变卖所承租的松木行为(不包括松树采脂行为),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松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还违约租金60%的违约金。

④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负责条件: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风灾、虫灾、火灾等)造成松木林的损坏或损失,乙方不负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须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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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

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乡(镇)司法所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4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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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棵数 金额 户名 棵数 金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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