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可以申请补缴的,但是补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如果说我们在65岁之前确实交过社保,并且没有交够15年的年限,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补缴的,因为没有缴纳15年是不能领取养老保险的。如果说我们在65岁之前本身就没有缴纳过社保,这时候一般无法开户,直接补齐所有缴费的。另外不同的地区对于补缴可能还会有不一样的规则,具体的就要询问一下当地社保局了。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0年,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办理领取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领取手续。
允许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缴社保,是一项很好的社会福利。社保补缴人员,最晚退休年龄比法定退休年龄延长了5年,也就是女职工、女干部、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50岁、55岁、60岁延长到55岁、60岁、65岁,这个延迟退休后的年龄,还是可以接受的,退休不算太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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