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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是离婚的主要原因,如何避免类似情况?

2023-04-02 来源:步旅网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应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为依据,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岁以上的孩子法律会考虑他们的意见。离婚需要谨慎,父母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

法律分析

因为性格不合离婚小孩的判决是要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判决抚养权归属的。这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比较原则性法律规定,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院会从孩子最有利的那一方考虑把孩子判给哪一方,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岁以上的孩子法律一般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婚姻生活无法存续的状况,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离婚需要谨慎,父母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

结语

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判决抚养权归属,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判决。离婚判决孩子的依据包括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离婚是一项需要谨慎对待的决定,因为父母的缺失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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