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需办理赠与公证书;对于以一方名义登记的实际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解除婚姻关系引起的房产过户,需提供离婚证书和财产分割协议,由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证及复印件、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夫妻之间房产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分为婚前个人房产和婚内共有房产。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结语
在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办理。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应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进行过户手续。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引起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离婚证书及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办理过户时,需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根据情况提供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的相关文件。夫妻双方应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