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是村民的生活保障,也是一种福利制度,那么对于非农业户口的人们来说,就会有着一些不同的意见,下面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的相关办法。
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办法是什么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
从上面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的确权办法相关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农基宅是对于农业户口人来说的,故对此如果非农业户口想要有,可以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的形式得到,故对此大家可以多加了解。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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