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产权分割孩子没有份。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一般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来处置的,如果双方都有这个意愿的话,可以将部分财产划分到子女的名下,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就不可以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给子女。
一、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所说的照顾是指在财产份额方面给予女方适当多方,也可以是在财产种类方面将某种生活必须的财产,比如住房来分配给女方。另外在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来将房屋进行拍卖,之后所得的价款再进行分割。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当清算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比如夫妻双方对于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方面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本着公平的原则来进行财产分割。
5、尊重当事人意愿
婚后财产分割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本着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离婚的夫妻双方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可以以多种方式来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
二、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怎么协商其抚养权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
三、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需要回到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就共同财产和子女处理的协议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时就可以起诉离婚了。这时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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