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包括:确定公司名称、名称预先核准、认购股份、制定公司章程、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验资和召开设立大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募集设立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并需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包含法定事项,认股人按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1、发起人确定公司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如选择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
3、制定公司章程;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证券公司承销、同银行签订代收款协议;
6、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文件和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文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首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书》、《公司章程》等。其次,还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工商登记申请表》、提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在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并申请税务登记证。在程序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进行股东会议、签署股东会决议、完成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步骤。总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准备充分的文件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逐步完成各项手续。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确定公司名称、认购股份、制定公司章程、公告招股说明书、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等。根据《公司法》规定,募集设立方式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此外,发起人还需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人需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缴纳股款。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准备相关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充分准备文件材料,并按照程序逐步完成各项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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