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视时间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如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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