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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吗

2021-03-19 来源:步旅网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和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都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但是离婚判决书并非一经做出即生效,在离婚判决书合法送达后,有十五日上诉期,若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没有上诉,一审离婚判决书才生效。若一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需待解除婚姻关系的二审判决合法送达后,离婚判决书才生效。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和离婚证就解除婚姻关系而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离婚后,可以凭借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也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房屋过户等。

一、二婚不带判决书可以领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可以再次登记结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2、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二、离婚调解书是什么?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的意义:一、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当你们双方都签收后,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二、有了离婚调解书,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决。三、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在送达后双方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时生效;但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签字即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应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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