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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如何转变为国有林地

2022-12-24 来源:步旅网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建设用地,不能转为林地,未使用的宅基地可被村集体收回。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变更,买卖或继承房屋的当事人需在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行政处理或司法途径解决。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者应签订合同并报备相关部门。合同未包含规划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无效,造成损失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性质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不能转为林地,宅基地不使用,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更改: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怎么处理1、进行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以可知公民间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2、进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说明当地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处理公民之间的纠纷。3、通过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说明通过协商、行政的处理,公民都不服的,能上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结语

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是建设用地,不能转为林地。当宅基地不使用时,村集体有权收回。根据规定,如果因转让或继承房屋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房屋买卖或继承双方应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15日内,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可通过协商、行政或司法解决纠纷。土地所有权人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土地使用者、用途、期限、补偿方式等,并备案。合同未纳入规划条件和环保要求无效,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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