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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事起诉是否等同于刑事惩罚?

2022-12-10 来源:步旅网

一、免除刑事起诉是否等同于刑事惩罚?

刑诉法没有“免除刑事起诉”,只有“不起诉”。不起诉不是刑事处罚。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

不同的是,“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重度抑郁症欠债是否免除刑事责任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重度抑郁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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