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左外踝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这个情况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来做鉴定后才能知晓。一般情况下,左外踝骨骨折若是经过及时治疗,正常恢复的情况下,是不怎么影响日常生活的自理的。伤残等级的评定一般要看恢复的情况,才能判断,如果治疗不当或者不及时,导致生活出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九到十级。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鉴定可以评定为几级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鉴定可以评定为八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什么部门做,怎么收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按照鉴定的内容进行收费。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具体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受伤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各功能伤情处于稳定状态,即可出院。出院一般被认为是治疗终结,即可进行伤残鉴定。但如果病人出院后原病情反复还需入院治疗的,应当认为治疗还没有终结。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需要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各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恢复到稳定情况所需要的时间不同,再加上每个人的个人情况不同,何时伤情稳定完全因人而异,那么在选择委托鉴定时间上也会有差异,受伤者一般可以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确定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就是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该所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同时,办案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确定是否治疗终结。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标准根据需要鉴定的内容确定费用,单个项目在200—600之间(例如: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假如能够评定伤残等级的,伤残等级评定的收费会提前到1000-1800元左右。这个收费标准各个地方略有不同。
三、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这种情况还要看是什么部位的骨折及骨折的程度,如果需要手术治疗,一般术后还要看恢复的情况也没有术后的并发症,不能只凭骨折就确定评残就评残的时间的,不是所有的骨折都可以评残的。
1、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2、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3、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该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九级:5.9.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0)一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11)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
12)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3)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4)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15)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十级:5.10.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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