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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2020-05-06 来源:步旅网

一是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三是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撤销后,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的合同是什么

可撤销的合同有:

1、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下列四种,分别是: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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