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需要保管、复制、封存好病历资料,在此基础上,查找分析病历中是否存在疑点、漏洞。据此可以初步了解医院诊疗有无过错,患者目前的不良状况与医院诊疗是否有关,为是否需要进一步交涉、如何交涉提供依据。
患者及家属可以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帮助阅读分析病历资料;也可自己阅读分析,找出有疑问的地方再通过咨询专家或查阅文献落实。首先要了解医院对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是什么,这个诊断是否正确,有无误诊漏诊,有无进行必要的鉴别诊断等。一些疾病症状相似,但治疗方法却完全不同,如果诊断错误,很可能因延误治疗而造成损害。其次要了解医院是否对患者进行了必要的检查,有无遗漏重要检查项目,或者经检查有问题,而医院没有引起重视等情形存在。
另外,还要注意鉴别病历有无伪造、涂改及隐匿情形。发生纠纷后,医者在病历上做文章以图逃避责任,是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之间信任危机的原因之一。
通过分析病历资料,可以了解到患者目前状况是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还是因为诊疗不符合规范所致。在确定是因为医院诊疗的问题而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再选择同医院交涉赔偿事宜,使自己的主张不至于盲目,同时也不会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
了解医院对患者是如何治疗的,治疗方式是否得当,包括所用药物是否符合规范等。在现实中,有很多纠纷是因为用药不规范引起的,如有些药物有肾毒性,医院在用药过程中没有检查肾功能情况,盲目用药,结果造成药物性肾损害,这就属于用药不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
如果对患者施行了手术,需要通过病历资料了解医院选择了什么样的手术方式,该种手术方式是否合适,手术时机选择是否恰当,术前告知是否详尽,同时注意手术过程中有无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等。
一、医院延误治疗时间的责任
因医院延误的治疗时间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1、医院因为没有办齐手续或者暂时没钱交费用而延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
2、医院救护车耽搁太慢抢救不及时延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病人损害的。
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222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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