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如下: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人股。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四、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
五、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
六、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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