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的,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没有其他补偿。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不予支持
一、劳动合同可以跟分公司签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转正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试用期结束转正之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转正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干了,以劳动者工作个月为例,劳动者可以要求5个月的双倍工资。社保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补齐。单位无故要求解雇劳动者的话,劳动者可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按一个月工资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算。劳动者工作了半年多了,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跟问题一是一样的。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可以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为由,这个时候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只不过不是两倍。要求这些赔偿劳动者需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要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其中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双倍工资虽然字面意思为工资,实质上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金。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支付劳动者一倍工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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