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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2020-03-05 来源:步旅网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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