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什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监委留置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委机关留置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监委机关留置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监委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村主任因故辞职如何选举新的村主任
对村主任经过选举后,因故原因,向村委会提辞职申请的,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如果村民难以集中,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这时也应在村委会成员中再补选一名主任,选举可以采取等额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这既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又能保证主任位置不空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