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甲方自有出租手续一套,良好正常运营中,各种运营手续齐全,车牌号为 ,营运证号为: 乙方自租赁手续后,自己更新车辆,车辆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方式:
1、甲方将出租手续出租给乙方,价格为 元/年。
2、租期为 年,租车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接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3、乙方自接车之日向甲交付租金 以后每年交租金 整,如果超过一个月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手续并扣除50%的保证金。
4、在租车期间,车辆所发生一切交通事故均于甲方无关系,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伤亡,由乙方负责。如果事故出现乙方伤亡,事故所产生的的费用全部由乙方的家属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在承租期间,乙方负责交纳车船税,强制险及营运费等出租公司及政府部门征收的一切费用。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出租手续无效了,乙方按当时出租手续的市场价值赔偿给甲方,乙方并以此价格为基础的50%的现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甲方收回手续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在承租期间,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各种证件和便利条件。
6、车辆手续租用期间如果发生车辆及证件丢失,由乙方负责补车(补车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更新的车型补车)补证的一切费用,如果由于车辆及手续丢失造成其它的后果都由乙方负责。
7、在合同期满后,交清租金,在没有违法、违章,甲方确认后,则退还此保证金,甲方对其出租车手续有异议的可到交管部门最终得到确认。
8、车辆租用期间的一切政府性补贴油补等由甲方全权支配。
9、乙方在租期内,如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10、出租车手续随市场价格下降1000元。
11、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协议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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