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已生效不可起诉,但可申请再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先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的,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协议生效后,受害者是否仍有法律救济的途径?
工伤赔偿协议生效后,受害者仍然有法律救济的途径。尽管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受害者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他们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害者认为工伤赔偿协议未能充分保障其权益,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进一步的救济。在提起诉讼前,受害者应仔细研究工伤赔偿协议的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法院将会审理案件,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受害者仍享有法律救济途径。若受害者对协议内容不满或赔偿数额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受害者应仔细审查协议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建议,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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