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下没有身份证可提供户口本);2、参保人数码照片回执(之前办过社会保障卡的可不提供);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监护证明(参保人出生证明或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的监护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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