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进行数罪并罚时,合并后的处罚是有一定期限的,所以犯罪分子如果犯有数罪,但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是不适用数罪并罚规定的,而数罪并罚后,执行的刑期如下:
1、法院数罪都是判处管制的,合并处罚后管制的刑期不超过3年;
2、法院判处拘役的,合并后拘役的期限是不能超过1年的;
3、判处有期徒刑后总刑期不超过35年的,合并后的刑期最长不超过20年;
4、如果有期徒刑合并后总刑期超过35年的,执行的刑期不超过2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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