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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