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主旨是以虚假理由、文件和担保方式等手段,欺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大额贷款。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目的,但用途不影响罪行成立。行为人必须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贷款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诈骗形式包括编造理由、使用虚假文件、担保和其他欺诈手段。
法律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如下几种: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包括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
结语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理由、文件或担保方式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大额贷款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超额担保等。还有其他方法,如伪造公章、以假货币抵押、拒不还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应予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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