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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2022-06-15 来源:步旅网

著作权的归属规定如下:

1、作品著作权一般归作者所有;

2、若因转让、继承、赠与等行为,导致部分权利变更的,按照变更确认著作权属,但该变更不影响人身性著作权归属;

3、其他规定。

一般情况下,由作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享有。若该作品为作者主要以单位条件而创作的,著作权一般归单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约定无法确认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著作权不是物权,是身份权。取得著作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原始取得,一种是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作品完成之后就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继受取得是以他人寄存的权利为基础而派生出来的,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有效的。

一、摄影师作品归属权怎么判

影楼摄影师作品归属权的判断标准是:个人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演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只是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原摄影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合作摄影作品,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二、法人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法人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的规定是关于著作权方面的归属问题的话,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而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剧本创作一般分为委托创作和许可使用,绝大部分是委托创作。一般制片方和编剧在委托创作合同中都会对剧本的著作权予以明确约定。我们通过分析,发现剧本纠纷关于委托创作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未明确委托的意思,最终产生著作权归属、署名权纠纷。

即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是委托创造合同,也没有对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没有明确的委托创作关系,导致无法明确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最终著作去的归属不明,具体署名需要双方提交的证据证明。

(二)已经明确委托关系,但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在这种情形下,直接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制片方丧失剧本著作权,著作权归编剧所有。制片方仅对剧本享有合同约定的摄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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