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按法律规定,在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会见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家属不能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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