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解除条件及法律依据:刑事拘留可解除条件包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无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6条。对于有犯罪事实但未立案的犯罪嫌疑人或部分共同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应终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并继续对该案件进行侦查。
法律分析
解除刑事拘留一般需要以下条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条件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拓展延伸
释放被拘留者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释放被拘留者的法定要求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拘留者进行释放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一般而言,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拘留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释放条件,如没有被判刑、未被指控严重罪行等。其次,被拘留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司法程序。此外,被拘留者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家庭联系人等相关材料,以便法院或相关机构评估其释放的可行性。最后,被拘留者的行为表现和社会关系等因素也可能影响释放的决定。总之,释放被拘留者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要求,以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结语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的法律依据,解除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以及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对于有犯罪事实但不适用立案侦查的嫌疑人或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况,应终止对其的侦查并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释放被拘留者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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