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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户口办理的业务

2024-04-29 来源:步旅网

需要户口本办理的业务有: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网络信息、房产中介等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对比后决定购买;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户口登记就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不收取费用;
6、办理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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