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由公安机关办理,包括伪造信用卡、虚假身份领卡、废卡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以及恶意透支(金额超过5万元不满50万元)。
法律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责任与程序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责任与程序通常由执法机构负责。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或银行会向警方报案,警方会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初步调查发现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诈骗罪的指控,警方将提交案件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进一步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将移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有权进行辩护,并法院将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立案责任与程序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司法体系而有所不同,但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常见程序。
结语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通常由执法机构负责,包括使用伪造、虚假、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以及恶意透支等行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或银行向警方报案,警方进行初步调查并收集证据。如果有足够证据支持指控,警方将提交案件给检察机关,后者会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有权进行辩护,法院将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司法体系而异,以上为一般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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