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及赔偿流程: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医药费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索要伤残赔偿。劳动者需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按流程申请工伤认定、签订劳动合同、如无合同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治疗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补偿、如用人单位拒赔可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应该要怎么样办?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首先必须证明双方是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或者是其他的证人证言,工作服都可以证明,然后直接到劳动部门去申请工伤的认定。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按当事人所说,估计单位不会承认和该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那就要注意在申请工伤认定以前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二、劳动者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
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2.劳动者一经录用,切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碍于其他原因,没有合同的,务必收集好相关能表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应聘登记表、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资单、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加班通知等。
3.如果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工伤赔偿费用。
6.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绝赔偿的,建议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结语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及时申请,确保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伤情稳定后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索要伤残赔偿;根据不同等级可获得不同补偿;如遇用人单位拒赔,可申请仲裁维权。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流程,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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