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除他本人有权提出申请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羁押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哪个机关决定拘留或者批准、决定逮捕,就应当向哪个机关提出。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当提供情况,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理由。
这样,便于司法机关在考虑或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根据其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判,作出决定。
当然,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申请一经提出,司法机关就必须同意其取保候审。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决定原羁押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一、经侦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警察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抓捕后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然后办理手续,分局审批后送入看守所。抓不到送入看守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比较配合大概1天内就能送进去。一般情况下,看守所不拘留未成年人。中国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依靠自己有生活经济来源,就算做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综上,提起诉讼案件涉及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举报,起诉,举报,转移和起诉等材料,如果认为存在犯罪行为,必须进行调查,并按照各自的司法管辖区进行审查。在刑事责任方面,他决定这是关于刑事案件调查或审判的司法程序。
二、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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