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1、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300元以下的,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