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
3.如该房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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