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与补领结婚证的区别及所需资料、流程。补办适用于1994年2月1日前共同居住夫妻,事实婚姻需补办结婚证。补领适用于遗失或损坏结婚证的夫妻。补领证与原件相似,但有些细节有所改变。补领证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档案证明和照片。申请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需提供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结婚证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建议未办理的夫妻尽快前往民政局办理。
法律分析
一、补办结婚证与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一般来说,补办结婚证是针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夫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事实婚姻的夫妻应该区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而补领结婚证就只是针对于结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夫妻而言的。
二、补领结婚证与原件的区别
补领的结婚证和原件基本一致,也就有些小的地方进行了改变,比如说照片以及结婚证字号。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bbbb”为当年年号,“cccccc”为当年办理婚姻登记的序号)。“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L”。“补发结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BJ”。“补发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BL”。
三、补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资料
1、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档案证明;
4、结婚登记照(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四、补领婚姻证书流程
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登记、发证。
【注意】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以上就是补领结婚证的相关事宜,结婚证的作用很大,希望各位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赶快去民政局进行办理。
结语
补领结婚证是针对结婚证遗失或损坏的夫妻而言,与补办结婚证的情况有所区别。补领的结婚证与原件基本一致,只有一些小的改动,如照片和结婚证字号。补领结婚证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婚姻档案证明和结婚登记照片等资料。申请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过初审、填写声明书、审查材料等流程后方可办理。对于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结婚证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尚未办理的夫妻尽快前往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