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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欠钱不给怎么办没有合同?

2022-04-19 来源:步旅网

工地老板拖欠工人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1、向劳动局投诉;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4、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知: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工地老板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三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四是如果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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