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麻痹、不大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疫情防控方面,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掉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才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戴口罩、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即使是炎炎夏日,也要坚持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打喷嚏、讲礼仪。咳嗽、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因此,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手肘来捂住口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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