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房屋差价赔偿:
一、双方协商确定房屋升值差价损失的,按约定确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房屋升值的损失可以根据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与买卖合同成交价格的差异来确定;
2、如果没有最相似的房屋比较,可以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估来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三、确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合同买方的利益出发,根据合同买方的要求,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违约开发商的违约确定日期和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合理确定;
四、对守约买受人损失的认定也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开发商可以预见房屋升值造成的差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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