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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进行分割

2022-11-13 来源:步旅网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分割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但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

一、父母离婚子女有份吗

父母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子女一般无分割权利。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时,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未婚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未婚同居财产纠纷的方法是: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予以分割。若该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利于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教育基金归谁所有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基金由归谁所有的确认方式:若该教育基金属于双方赠与子女的财产,则离婚时,双方不得分割,应当认定为子女个人所有,并由直接抚养的一方代为管理。若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属于共有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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