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到法庭的后果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法院缺席判决,但是有可能是判决准予夫妻双方离婚。也有可能可能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不准夫妻双方离婚。这个是取决于法院是否已经审理查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可能挽回。如果原告方提供的充分地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方存在法定的法定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能挽回。这些证据也符合法定形式,法院可以予以认可,在这个情况下,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判结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法律形式。法院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否。完全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那么法院都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如果被告没有签收传票或者被告下落不明。在这个情况下法院通常都会动员原告进行撤诉,等待六个月以后,再进行第二次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起诉离婚开庭当天被告没有来,法官依然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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