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我国现行法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职工持股的集资行为,该行为并不属于非法集资。但同时又规定,企业不得进行有偿集资。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62号)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
关于企业内部集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集资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1、企业内部集资系指企业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的行为。企业内部集资一般应采取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方式。
2、企业进行内部集资,必须制订集资章程或办法,经企业的开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3、企业内部集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企业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总额。
4、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内部集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
5、企业内部债券可以在企业内部转让,但不得公开上市转让。企业应在内部指定专门机构,办理内部转让事宜。
6、对企业内部集资活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由当地人民银行委托企业的开户金融机构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要定期进行检查。
其实,企业内部集资相当于目前市场上非常流行的“员工持股计划”。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