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失信列入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2023-07-14 来源:步旅网

被执行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妨碍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应在15天内审查并决定。决定书应写明理由和纳入期限,并由院长签发。决定书按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时间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存在特定条件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拓展延伸

失信被纳入强制执行后的执行期限有何规定?

失信被纳入强制执行后的执行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自愿履行义务的债务人,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执行期限一般为五年。对于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执行期限可以延长至十年。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企业,执行期限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期限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还受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执行。

结语

被执行人不会因时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特定条件下才会被纳入失信名单。若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行,或以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或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应明确纳入理由和期限,并按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执行期限因情节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计算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