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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怎样的呢

2020-10-01 来源:步旅网

债权转让分为全部和部分,全部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部分转让后成为共同债权人。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和相关情况告知受让人,包括担保物和文书。从权利也会转移,但除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让与人需要对债权瑕疵负责,不能重复转让已让与的债权。1、债权应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若为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转让人将脱离原合同关系;若为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转让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所有关于主张债权的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等情况。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

3、转让人向受让人转移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应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转让人对所转让的债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5、转让人一般不得将已经转让的债权再次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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