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怎么样处理,那么应该如何索赔成了网友们经常问到的问题,那么今天就这个问题统一做一个分享。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大家一定要采用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理事故,不能采用过激的方法,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升级矛盾,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合法的索赔途径有什么呢?主要有两个方式,一个就是和解,另一个就是诉讼。和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了”是通过跟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如果您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一定要注意跟对方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不然,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另一个方法就是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开庭,最终按照法院下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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