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一般认为全责方需要承担事故所有直接损失,包括直接财物损失,人伤治疗医药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
对于额外损失的定义,如因车辆维修期间带来的交通费用,此类属于法律支持范围内的直接损失,可凭相关的费用单据发票等直接向全责方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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