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安局传唤哺乳期妇女的标准

2021-10-05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传唤,不是拘传。当然要考虑妇女正在哺乳孩子的情况,时间上应尽量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