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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缴纳基数是啥意思

2020-11-26 来源:步旅网

五险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确定,是缴纳社保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基数核定主要是根据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核定的,也就是上年度的工资总额/12个月得出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总和。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只能按30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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