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人是企业在创建时投入所需资金或其他必备技术、产权的自然人。
1、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该出资人只要足额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或与认购的股份对应的资金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物资产,即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实践中存在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分离的情况。
名义股东(显名股东),是指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中,但事实上并没有向公司出资的人。从形式上而言,名义股东是公司的股东,需承担一定的股东义务,但这种义务主要是从保护善意的交易第三人出发的。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其姓名或者名称并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的人,也即公司的真实出资人。
一、股份代持的形式合法吗
股份代持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如果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隐名股东可以转化为显名股东吗
或许有人认为公司股东只是换个人而已,股权实际所有人没有改变,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
隐名股东想转化为显名股东,就是股权从原显名股东的名下转让到隐名股东的名下,从而使隐名股东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这实质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而股权转让行为不只是其双方的事情,还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要想成功公司显名股东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否则无法成为公司显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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