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手续是: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贷款购买的需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
一、房屋产权继承手续具体有哪些
房屋产权继承手续有: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二、夫妻双方房产证加名需要什么材料
无贷款的房产夫妻双方房产证加名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有贷款的房产证夫妻双方房产证加名,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之后再带着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
三、夫妻可以更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吗?
可以,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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