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宝宝上户口:父母选择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初婚初育证明。如果填写工作单位,需要单位提供婚育状况证明信,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将生育服务证带到女方街道计生委盖章。
法律分析
1、先到准备给宝宝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则上在父母双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建议如果打算将宝宝的户口上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就去爸爸的户口所在地领取果打算将户口上在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可以去妈妈户口所在地办理。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拓展延伸
生育登记单领取方式及注意事项
生育登记单的领取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取生育登记单。在领取前,请确保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结婚证和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此外,还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进行必要的核实。请注意,领取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费用请咨询相关部门。为了节省时间,您可以提前致电相关机构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祝您顺利完成生育登记手续。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
结语
办理生育登记手续,需注意以下几点:1、去父或母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生育服务证;2、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3、填写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4、将生育服务证带至女方街道计生委盖章。领取生育登记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医疗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注意可能需要支付手续费,可提前咨询了解办理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愿您顺利完成生育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持本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薄、结婚证、男女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证明,经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并在育龄夫妻所在单位和户籍地及时张榜公布一周后,由女方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上报县(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经县(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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