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转医保的流程如下:
1、个人拿着身份证、社保卡,前往附近的社保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跨省转移手续,转出申请可以通过电话或在线方式提交,具体方式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转出人员需要携带接收函、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前往转入地的社会保障局办理转入手续;
3、转入地的社会保障局审核转入申请后,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医保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证明本人所在地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保险申请表:需要填写医疗保险申请表,一般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医保中心领取。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需要,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婚姻证明、生育证明、残疾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办理跨省转移时,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参保人员在当地先购买一段时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要求在当地办理一定时间的居住证才能办理转移手续,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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